一、复试资格基本线
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2017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资格基本线如下:
学院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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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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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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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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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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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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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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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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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复试工作原则
(一) 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 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 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 坚持客观评价。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三、组织管理
(一)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长:郑志勇;副组长:佘志坤),负责制订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
(二) 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按照学院对外公布的复试办法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学术水平考查。复试小组一般由不少于五人的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的博士生导师组成。
(三) 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复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四) 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
四、复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3月1日下午14:30开始 地点:北航教学区主楼321
五、复试环节
(一) 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务必通过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参加复试。
1. 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3月1日下午13:45 地点:教学区主317
2. 考生须提交下列材料:
1) 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报名信息表,须填写完毕本人自述、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和考生个人承诺。
2) 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须有专家亲笔签名。
3) 成绩单。
a) 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交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
b) 硕士学历获得者、硕士学位获得者须提交由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提供 并且加盖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若无工作单位,须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提供档案内存放的硕士课程成绩单的复印件,并须加盖档案存放管理部门公章。
4) 学籍、学历或学位证明材料。
a) 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包括封面、个人信息页和注册章页);
b) 硕士学历获得者、硕士学位获得者须提交硕士学位证书或者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
5)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6) 政审调查表。
7) 复试前一个月内,由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格检查表(必须附化验单),检查内容须符合招生简章要求。
注意:材料均须A4纸大小,按照1)至5)的顺序从上到下装订成册(左侧订两个订书钉)。
(二)复试考查重点
1. 学院在确定复试内容时,结合学科特点,侧重对考生专业能力、专业外语及口语、逻辑分析、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深度考查。
2. 复试过程中要加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 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3. 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六、录取工作
1、录取:
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依据总成绩(按报考导师)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考生出现以下情形者不予录取,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1) 复试成绩不合格(例如复试成绩满分300分,得分低于180分为不合格)。
2)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3) 体格检查不合格者。
4) 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
5) 定向就业考生未按要求签订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或非定向就业考生未按要求办理档案调转手续。
学院受理考生的申诉和投诉,对申诉和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联系电话:010-82317930 电子邮箱:tanqx@buaa.edu.cn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