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基本条件
1)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数学学科、满足理学复试线的上线学生(总分300分,其中政治/英语45分,业务课一/业务课二80分);
注:2014年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将侧重对专业能力、专业外语与口语、逻辑分析、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的考查。复试将采取面试的形式,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拟录取考生复试成绩需合格(注:复试成绩180分为合格)。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得录取。
复试考生均需要进行复试资格审查,2014 年3 月27日(周四)上午8:30-11:30在北航教学区主楼主321对所有考生(包括调剂生)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参加复试并取消录取资格。
注意:所有考生务必填写《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统计表》(见附件),并于3月25日前发至tanqx@buaa.edu.cn邮箱。
考生在复试时除需复试通知书(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下载,无须盖研招办公章)外,还须携带以下材料,材料齐全方可进入复试(校内调剂考生可以无复试通知书,但需向调剂学院提供初试成绩,初试成绩无需盖章):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一份身份证件正反面的复印件,复印件纸型为A4纸,身份证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
3)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携带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毕业证书需于新生开学报到时向学院提供原件与复印件)。
4)届生需携带以下各类材料:a. 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b. 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 复印件,并需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即成绩单需由档案管理部门从考生档案里取得原件并复印后,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全国统考考生,还需提供符合其报考资格要求的各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需要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的主干课程。
6)现役军人、国防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强军计划考生、其他各类定向就业生以及需保留入学资格等类型考生,均需书面向学院说明情况,并需与我校签署相关协议书。被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均不转人事档案、户口等,我校不负责就业派遣。
7)符合照顾优惠条件才达到我校复试线的考生,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8)凡提交的各类材料需与本人实际相符合。凡是不符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注:已于2013年9月参加了我校免试生复试的拟录取考生,不再参加此次统考生复试。
联系人:谭老师 联系电话:010-82317930 地点:北航教学区主楼317
2)我校所有被录取的考生均需缴纳学费(学费标准请随时关注我校网站通知)。
1)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3月27日(周四);上午:8:30-11:30;地点:北航教学区主楼主321
2)面试时间:2014年3月27(周四)下午2:00开始;地点:另行通知
2)专业综合:100分(其中逻辑分析30分、创新精神30分、综合素质40分)
2) 考生用英语口述个人基本情况、兴趣、学习情况等,面试小组老师就考生基本情况用英语提问,考生用英语回答问题。
3) 面试小组老师就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及其综合应用提问。
4) 问答结束后,考生退场,面试老师根据考核要求和面试情况,对考生进行评分。
5) 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面试老师根据总体情况,对所有考生进行综合评估和比较,给出复试成绩。
拟录取原则:复试成绩低于180分者为不合格,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得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在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的前提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注:拟录取结果将于复试后次日公布,考生请于3月28日下午16:00到北航教学区主317南侧专栏查看拟录取结果。
1)拟录取考生双向选择指导教师,请在结果公布后到主317室领取《政审表》、《导师接收研究生录取意见表》等材料,并于4月1日前将《导师接收研究生录取意见表》返回主317。
2)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考生的调档函将于6月份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发放。
3) 未尽事宜参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相关规定,其它与复试相关事项请与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
统考生:公布复试名单--资格审查 -- 面试 --公布拟录取名单 --领取拟录取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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